教培机构如何转型?职教培训或是一条明路
贵州发布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指南 经济实力等成审核要点
新京报讯(记者 杨菲菲)10月19日,贵州省教育厅官网公布了《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服务指南》,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按照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培训机构分成两大类四种情况,并公布了每种情况的办理程序,以及需要向不同部门提交的材料清单。
贵州省教育厅在指南中明确提出,2021年底前完成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的行政审批及法人登记工作。同时明确,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应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
变更办学性质和内容,经济实力成审核要点之一
记者注意到,根据培训机构的情况不同,办理程序和提交的材料也各不相同。需要提醒培训机构的是,现有营利性学科类培训变更办学性质或办学内容需提交的材料较多,要分别向审批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和民政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指南同时公布了变更办学性质和办学内容的培训机构以及终止办学的培训机构,在审批中的审核要点。
其中,变更办学性质和办学内容的培训机构,其举办者资格、名称、经济实力和办学条件四项内容为审核要点。
在举办者资格上,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组织活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无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同时,举办者应当具备与举办培训机构规模等相适应的经济能力。在办学条件上,培训场所、师资队伍、管理制度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各地确定的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针对终止办学的培训机构,学校决策机构(董事会、理事会或者校务委员会)关于终止办学的决议、财务清算报告及妥善安置学生报告或方案将成为审核要点。
简化“营转非”工作流程,制定风险防控应急预案
贵州省教育厅表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要把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工作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切实简化工作流程,有条件的可以纳入政务“一窗通办”清单。
同时,各地在推进过程中要及时摸排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科学制定风险防控应急预案,妥善处置问题。对工作中出于规避政策调整而发生的各类违规处置资产、侵害学生和教学人员合法权益以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干预和制止,疏导堵点、化解矛盾、防范风险。
对于举办者未选择非营利性法人登记,又不主动停止培训活动的机构,贵州省教育厅表示,要在规定时限内依法终止其办学资格。对于未经许可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的培训机构,要加大打击和查处力度,严格责令停止培训活动、退还所收费用。
新京报记者 杨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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