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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确保暑假前“五项管理” 全部落地

时间:2021-06-22 11:13:38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记者 周仕敏)日前,广西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校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以全面加强 “五项管理”为着力点和突破口,认真落实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各方责任,切实规范中小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确保到2021年春季学期放假前“五项管理”全部落地,形成浓厚氛围,秋季学期全面进入实施阶段,到2021年底取得明显的成效,形成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加强家庭作业统筹管理,科学合理布置作业,切实扭转作业过多、质量不高、功能异化等突出问题。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平均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教师对布置的作业全批全改,做好批改反馈,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保障学生充足睡眠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要共同努力,保障学生充足睡眠时间,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达到10小时,初中生达到9小时,高中生达到8小时。

限制学生带手机进校园,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统一妥善保管,禁止带入课堂。提高学生身体健康素质,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间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

规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规范程序开展课外读物推荐、馆藏图书采购及图书受捐等工作。课外读物推荐、馆藏图书采购及图书受捐工作均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向学生推荐未经审核把关的课外读物,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行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推销课外读物。积极创建良好的校园阅读氛围,创新阅读活动形式,激发学生阅读兴趣,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阅读习惯,提升学生素养。

对无证校外培训机构,坚决依法取缔。校外培训机构课程设置必须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内容不得超出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市、区)中小学同期进度。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线上直播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支持鼓励学校开展公益惠民、自愿参加、形式多样的课后服务,逐步扩大覆盖面,力争2021年城市及县城大部分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2022年城市及县城学校课后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丰富拓展课后服务内容,鼓励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各地各校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促进幼小衔接。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次数不得超过2次。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不得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要求,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所有中小学原则上均要采取电脑随机编班方式编班,并邀请家长代表监督。

统筹协调社会资源支持服务家庭教育,指导支持学校每学期至少召开一场家长会、组织一次家庭教育指导、举行一次家长开放日活动、发出致家长的一封信,帮助家长获得素质教育体验,提高家长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校内减负向校内外协同抓减负转变,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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