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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随迁子女入学不再要求提交住房证明

时间:2021-05-22 11:13:17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乌鲁木齐5月21日讯(记者 蒋夫尔)记者今天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新疆要求各地科学采取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方式,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范围,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随迁子女入学不再要求提交住房证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就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新疆强调,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要稳妥实施多校划片、名额到校、划区派位等方式,保障教育机会公平,防止以学区房名义炒作房价。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评测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面谈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不得招收特长生。

新疆指出,坚持“公民同招”不动摇。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民办学校满足审批地学区内入学需求后仍有空余学位的,经审批地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延长招生时间;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由县(市、区)、兵团师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在原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与此同时,新疆要求各地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简化入学流程,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随迁子女入学不再要求提交住房证明。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同时,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积极创造条件,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市、区)、兵团师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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